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国企从业人员 “五小”行为典型案例

日期:2023-12-12 浏览次数:0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成都深入开展国企从业人员“五小”行为(收点“小红包”、做点“小生意”、帮点“小伙伴”、吃点“小老板”、打点“小麻将”)专项治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坚持办案引领,抓典型、强震慑,有力彰显了专项治理决心力度和实际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件震慑效应,引导国企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敬畏知止,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国企从业人员“五小”行为典型案例。

1成都交通投资集团原法务合约部部长范俊清收受红包礼品等问题。20184月至202210月,范俊清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等6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共计23万元,以及王某某所送价值0.6万元的手机1部。范俊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8,范俊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左康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23年上半年,左康因病住院,该公司部分干部职工以工会慰问、工作汇报等理由前来看望慰问。期间,左康收受其中5人赠送的红包礼金合计3600元。202311月,左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邛崃市国盛区域综合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20203月至20234月,徐庆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投资入股3家与本公司存在同类经营的企业,并兼任其中2家企业的监事职务。20239月,徐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林立宁帮助特定关系人承揽业务的问题。20171月,时任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厂副厂长的林立宁,在知晓其特定关系人的公司参加垃圾渗滤液厂相关项目投标的情况下,未主动申请回避,仍以内部专家身份参与评标工作,后该公司中标。20173月,因工作需要,林立宁提出立项申请,推荐其特定关系人的公司作为垃圾渗滤液厂的服务单位,后经相关流程审批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20238,林立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成都市龙泉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清伟违规提拔近亲属等问题。20213月,陈清伟违反公司关于任免公司中层干部应经公开选拔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的相关规定,提拔其外甥女徐某某为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同年5,陈清伟再次违反前述规定,且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的情况下,提拔时任公司监事的徐某某为本公司财务部部长。陈清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9,陈清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金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担保部部长王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的问题。20217月、202111月、20228月,王磊在未打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陆续向汪某某、向某某、唐某等3名融资担保服务对象提出借款请求。3名服务对象基于对王磊身份的考虑,同意并分别借予其钱款共计16万元。截至20238月,王磊仍欠汪某某3万元借款未归还。20239月,王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成都九联投资集团工程管理部部长米刚接受宴请和娱乐安排等问题。20221月,米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胡某、杨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唱歌娱乐活动安排,并收受杨某所送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米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8月,米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上述案件表明“五小”行为在国企领域仍然多发,少数国企从业人员不当回事、放任自流,甚至习以为常、乐在其中,最终积重难返、因小失大。全市广大国企从业人员要充分认清“五小”行为由小及大、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严重危害,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对照,反躬自省,自觉检视和纠治问题,真正做到知规知纪知止。

通报强调,“行百里者半九十”,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国资国企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切忌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要持续扛牢主体责任、职能监督责任和监督专责,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围绕目标任务再聚焦、再发力;要切实扭转“扎紧制度笼子”就是“建立一批监督制度”的惯性认识,牢固树立“完善业务制度就是反腐败”理念,以案为鉴,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国企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