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二绕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除四害服务商家招商公告

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0

一、招标内容

公司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面积约600平米,现欲选择专业除“四害”服务商家进行专项服务。服务期内,商家负责根据中选方案,按期投放、检修、监测、调整除“四害”设施(或药物),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理。

二、商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非成都或崇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成都市或崇州市范围内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商家参选。

三、商家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分,商家可通过现场或电话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号机关办公楼1-12;

电话报名联系人:曹陈岗                

四、商家评选

本次招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根据谈判结果,采用综合评选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业绩、实施方案及服务、资料规范性4部分,总分为100分。各评分因素、权重及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内容

分值

报  价

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以本次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得30分。每高出基准价1%,减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加分总数不超过30分。(提供报价表)

60

业  绩

2015年以来已完成同类业绩每个计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同类业绩指:合同费用不低于本次报价的业绩。

3

实施方案与服务

实施方案。商家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时效性、合理性、变更弹性等因素综合评定,按优、良、一般、较差、差依次给予15、12、9、6、3分。

15

方案效果。商家提供方案实施后的效果承诺。根据承诺效果标准综合排序,按按优、良、一般、较差、差依次给予10、8、6、4、2分。

10

服务保障。商家提供服务质量保障说明和承诺。根据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等因素综合评定,按优、良、一般、较差、差依次给予10、8、6、4、2分。

10

资料规范性

商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开具的票据(范本复印件)及其他应提供资料齐全的得2分;资料不齐全但能够得出评定结果的得1分;资料无法予以评定的不得分。

2

备注:1.评级可以并列;

      2.第一名不可并列。如产生并列,应组织并列第一的商家再次谈判直至决出名次。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时间暂定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分(如因故延期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已报名商家),地点定于公司会议室(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号机关办公楼2-18),商家按签到次序依次参与评选。参选商家请持评选所需资料准时参加(非企业法人参加的须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逾期到场将取消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