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日期:2016-10-21 浏览次数:0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兹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并有意参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的内容递交投标标书。

一、项目招标人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比选招标项目概况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招标人拟聘请有长期从事高速公路、公路、桥梁经营、管理及养护;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商务服务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租赁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及信贷等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及业绩,且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

(二)非成都市(广义)本地注册企业,须在成都市(广义)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系体投标。

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对公司日常业务所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2.收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政策性规定和资讯并编辑成册提供给甲方;

3.协调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4.对公司在经营或管理中的重大法律事务以及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风险提示函;

5.草拟、修改、审查公司业务中涉及的各类合同、法律文书、章程、规范性文件;

6.根据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发布律师公告、声明、确认书、通告等法律文件;

7.协助制定、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商业秘密等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8.应公司要求列席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参与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并协助公司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9.协助公司对其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每个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至少一次,内容由甲方决定; 

10.协助公司收集、整理已签订的合同文本,并制定专门的合同文件管理制度;协助监督跟进已签订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关键节点作出风险提示出具风险提示函、对第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良问题提出预警、参加公司与第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会议并提出专门的法律建议等;

11.代办企业工商登记、合同批量审批、特殊项目政府部门备案等法律服务;

12.根据需要,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资信或可行性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13.根据需要,代为处理公司对外的重大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所涉法律事务;根据需要,对公司其他重大涉法事务提供全过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4.根据需要,代为全面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并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代理重大招标投标所涉法律事务;提供产权界定、企业合并、企业分离等相关法律服务;

15.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公司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就公司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

16.双方认可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五、服务期限

本次公开比选招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

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应组成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公司提供服务,应指派至少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长期从事与高速公路、公路、桥梁经营、管理及养护;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咨询;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租赁业;物业管理及信贷等有关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作为固定联系人,保证能及时为甲方提供所需法律服务;

2.对公司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1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4.根据公司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5.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对常年法律服务过程及其所处理的相应法律事务内容、相关结果进行记录,由主办顾问律师签字确认,并在服务期限届满时对所处理的法律事务向公司进行集中汇报;

6.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任何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及除服务律师团队以外的其他人员。

七、公开比选招标事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拟投标人可于20161021-20161025日备齐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保密承诺函、纳税及社保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一套,在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号公司管理中心二楼资产管理处(二)领取公开比选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比

1)截止时间: 2016119日上午10:00

2)招标人将于2016119日上午10:00在公司管理中心二楼电教室,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按公开比选招标文件的规则推荐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rcer.com.cn)上发布公告

九、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公开比选招标相关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司:

地 址: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

邮 编:611200 

传 真:028-85130793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28-82251851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028-8225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