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大划互通立交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一)

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0

1.本次招标文件P2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项详细评审(第二信封)评标价得分P1第(4)项(5)项修改如下: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A×Q1+B×Q2,其中:

A为评标价平均值,按以下方法计算:

①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其余均为有效评价标;

②当有效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7 家时,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③当有效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7 家时,去掉其中的 1 家最高价和 1 家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

Q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在0.4、0.45、0.5 中抽取)。

Q2=1-Q1。

注: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人当场核实确认后,可重新计算和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而改变,也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评标价得分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每低 1%扣 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