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大划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交【2010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贷款筹集,招标人为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本项目大划互通立交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崇州大划互通式立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6739号)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大划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崇州市境内大划镇东北,为成温邛快速路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交叉,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上跨成温邛快速路,交叉点位于成温邛快速路桩号K24+426.544、成都二绕高速为ERK144+828.016处。建设范围为:ERK143+700ERK144+900EFGH匝道、L连接线(LK0+520.921LK1+372.684段)。

      技术标准: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8.5米,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米,对向分离式三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7.5米,其余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I-2014)的规定执行。

       1.2 工程内容:本项目拟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监理试验室等。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建设范围

建设内容

DHJL

ERK143+700ERK144+900EFGH匝道、L连接线(LK0+520.921LK1+372.684

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

房建、机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 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拥有或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母体)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CMA计量认证书。近2年(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年(2012年5月~至今),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累计100公里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3本项目部接收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三、评标办法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标法(双信封)。

  四、公示制度

       4.1公示及投诉处理:

       4.1.1公示资料: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5

    3)近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3

  公示资料包封: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U 盘内(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4.1.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4.1.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7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及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将相关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如网页查询等)附在投标文件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24日至  2017    16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如投标者需要图纸纸质版,可前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2-6处购买(咨询电话:02882251950,联系人:蒋小姐,图纸每套1000元,预约后印制)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rcer.com/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接受投标人书面质疑。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8 16 9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分至 9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rcer.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人: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

  邮    编:610000        

  联 人:聂女士          

  电    话:8513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