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84280661;邮寄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大道1456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完
成情况表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李先生)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噪声扰民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方案明确对沿线4户居民安装隔声窗和隔声门试点后扩大治理范围,但该公司试点后即上报完成整改 |
整改责任单位 |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整改目标 |
完成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噪声扰民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3年8月底前,联合地方政府进行走访,确定噪声扩大治理范围。 2.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实施方案编制,按计划组织实施。 3.2024年4月底前,对整改效果开展跟踪监测和验收,完成噪声扰民问题整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3年8月25日,会同温江区地方政府召开噪音治理范围工作会,确定噪音扩大治理范围。 2.2023年10月20日完成新长青村5处点位隔音门(窗)设计图纸,并于11月17日完成治理范围内隔音门(窗)安装工作。 3.2023年11月30日,完成新长青村5户房屋进行安装隔音门(窗)后的噪音监测工作,结果均达标,并于12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