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6-20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14日至17日到云南调研。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增强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更大成效,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希来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五棵树村、腾冲市坝派自然村和极边乌龙茶种植基地,实地考察云南脱贫攻坚丰硕成果。他强调,脱贫地区的山乡巨变,生动展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彰显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集中体现了“两个维护”的实践伟力。迈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中央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擘画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新征程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在云南省纪委监委,李希详细了解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推进情况,并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他指出,开展主题教育,重在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要求,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刻领悟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要求,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深刻领悟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的重要要求,推动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深刻领悟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要求,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深刻领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要求,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在教育整顿中认真开展检视整治,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调研期间,李希还到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施工现场、云南师范大学,听取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意见建议;到宝丰湿地了解滇池保护治理和生态建设情况;参观朱德旧居纪念馆、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旧址、滇西抗战纪念馆、艾思奇纪念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从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 2023-06-2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文章强调,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一系列创新理念,实施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建设这项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发展,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文章指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新时代10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如此高度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体系化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 文章指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 文章强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新华社)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 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回顾100多年党的历史,党团结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个伟大飞跃是改造社会的伟大事业,同时也是改造自身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一系列创新理念,实施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建设这项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发展,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新时代10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始终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实现党的团结统一。我们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我们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我们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厚爱。我们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党章,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我们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消除党内严重政治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如此高度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体系化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全面从严治党得到人民群众坚定支持和认可,2022年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7.4%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比2012年提高22.4个百分点。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无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还是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都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要深刻把握党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立足新的形势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求是》)  
  • 2023-06-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贯通衔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重要党内法规,与时俱进地健全完善发展了党内法规体系。 贯通衔接党内法规,构建系统完备的处分违纪党员工作法规体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基础、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实现了贯通衔接。其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侧重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重在查清违纪事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定性量纪,进行实体评价;《规定》则侧重于在查清事实、定性量纪的基础上,对实施党纪处分的权限和程序作出全面规定。上述三部重要党内法规各定其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从执纪审查、定性量纪、权限程序三个方面,共同保障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相关规定得以落实。 同时,《规定》还实现了与其他重要党内法规的贯通衔接。比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的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规定》中关于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纪处分决定的相关程序,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保持了高度一致。又如,《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明确,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就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具体程序给出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指引,既衔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又增强了党内法规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确保对实施党纪处分的党组织全覆盖 《规定》充分汲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实现了对实施党纪处分的党组织和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类型“两个全覆盖”,为落实党章要求、维护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党章明确要求,由党组织负责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规定》所规范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涵盖了具有处分审批权限的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从纵向上看,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从横向上看,涵盖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不属于党的工作机关的中央和地方党委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比如地委、开发区党工委)、纪律检查机关等各类党组织,并专设“纪律检查机关处分批准权限”一章,明确规范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的处分批准权限,真正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有力有效履行“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抓手。 确保对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类型全覆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犯党纪的党员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规定》对于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各种党员和党员干部类型进行了系统梳理,切实做到概莫能外、务实管用。 比如,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决不允许存在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为此,《规定》涵盖了从中管干部到普通党员等不同层级和类型,确保全体党员均处于党纪的严格约束之下,为实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提供了权限和程序上的制度保障。又如,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在党的领导下一体履行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规定》专门设置了给予违犯党纪的监委委员纪律处分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明确了给予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程序,体现了党内立法的与时俱进。
  • 2023-06-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基础性、主干性中央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实践做法确定下来,确保处分违纪党员工作沿着正确政治轨道开展,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将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始终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最高政治原则,也是包括纪律检查机关在内的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落实的首要政治任务。 《规定》坚持把准政治方向,明确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指导思想,通过对批准权限和程序的细化规定,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处分违纪党员工作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施党纪处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体现了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和首要政治要求。 《规定》总则第二条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实施党纪处分。 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党对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保障处分违纪党员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开展。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法规基础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本着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的原则,《规定》侧重于在查清事实、定性量纪的基础上,对实施处分的权限和程序作出全面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一起构建了系统完备的监督执纪工作基础性程序规定,进一步扎紧织密了“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制度笼子,强化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制度约束,为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法规基础、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党的基层组织,给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员和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例外。比如,对于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规定》明确要求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在附则中强调,“严重触犯刑律”指的是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上述规定既落实了党章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应当被开除党籍的严肃要求,又体现了抓住“关键少数”、从严教育管理的一贯方针;同时,也体现了对纪委委员与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要求一致、一律从严。 落实落细党章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的原则要求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规定》本着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的原则,对党章中关于处分党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细化、明确和重申。 对于党章已有的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比如,党章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但并未明确何为“特殊情况”。对此,《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将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委可以直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特殊情况”明确和细化为“案情涉密、敏感的”“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的”等7种情况。只有具有《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所列特殊情况,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委方可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所涉党的组织、具备第二十九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基层党委,以及具备第三十一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等相应党的组织,对于其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在第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决定给予被审查人党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所涉党的组织、具备第二十九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基层党委的同级纪委、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向特定领域、行业、系统以及第三十条第四款所涉代表机关等相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含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提级审查下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员或者在第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决定给予被审查人党纪处分。 对于党章提出的原则性要求予以明确。例如,党章提出,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但在此前的执纪实践中,对于留党察看后恢复党员权利或者开除党籍的具体程序缺乏明确可行的操作规范。有鉴于此,《规定》对留党察看期满后的相关处理权限和程序予以明确,即:应当恢复党员权利的,由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经基层党委审议后层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该党委(党组)同意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基层党委批准给予党员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由该基层党委批准,恢复党员权利决定由基层党委或者基层纪委下达。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的,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经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批准,作出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的决定。应当开除党籍的,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处分审批程序。通过明确上述程序要求,为留党察看期满后的相关处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对于党章已有的明确规定予以重申。《规定》在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同时,顺畅衔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再次明确重申基层纪委有权批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规定具备特定条件的基层党委的同级纪委,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通过重申基层纪委的党纪处分批准权,既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了党章要求,又切实可行地解决了实践中普遍反映的疑难问题,做到了于法有据、于事有效。
  • 2023-06-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严肃查处“四风”改头换面、隐蔽隐性等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当前作风建设阶段性特点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把防治隐形变异问题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任务,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的风险,坚决打好攻坚战、持久战。经过新时代“十年磨一剑”的持续纠治,发生在干部群众眼皮底下的“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徙木立信之举赢得了党心民心。但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换上“马甲”,藏入暗处,千方百计规避监督。这一方面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之下,“四风”问题发生空间不断减少,一方面反映出风气转变何其之难。当前,“四风”隐形变异现象凸显,已经成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的“拦路虎”、“绊脚石”,如不及时有力纠治,还可能导致不正之风卷土重来。遏制隐形变异“魔高一尺”的气焰,必须拿出“道高一丈”的决心和实招,越是困难越向前,以“铁牙齿”啃“硬骨头”,出重拳、下狠手,不留回旋余地、不存变通空间,决不允许歪风邪气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把握“四风”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规律特点,从关键点、症结处发力纠治。从监督执纪、调查研究、干部群众反映等情况看,近年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潜滋暗长,躲入地下的有之,改头换面的有之,手段翻新升级的有之,必须深入研究分析,准确把握突出表现和苗头倾向,靶向开展整治。隐蔽是隐形变异问题的手段特点,要从场所、资金、途径等方面的隐蔽行为入手,对在内部食堂、高档小区、农家乐等场所违规吃喝,虚列支出套取公款、以快递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查处。隐性是隐形变异问题的内在特征,往往披着正常工作活动的“外衣”,有的以党建工会活动、培训考察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有的打着抓落实的旗号层层加码乱作为,有的嘴上喊着推动发展、行动上搞“政绩工程”,对此要炼就“火眼金睛”,穿透表象看到问题本质,准确识别、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与腐败问题交织勾连是隐形变异问题危害愈演愈烈之所在,从查处案件情况看,大量的隐形变异问题其目的不只是搞享乐奢靡,更是妄图维系“圈子”、谋求不法利益,不少权钱交易、利益交换都是在隐蔽场所的觥筹交错中完成,必须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从严查处的实际行动,一体清除腐败和不正之风。 监督查处、完善制度、党性教育一体发力,综合施策破解隐形变异问题。隐形变异之疾非一时一事之功能够彻底解决,要保持清醒坚定,以系统观念推进整治。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上下足功夫,继续坚持明察暗访、巡视巡察等有效经验做法,深化“以案看风”,既查清涉案对象本人的“四风”问题,又着力发现涉及他人的“四风”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用好“室组地”联动机制严肃处置。坚定稳妥推进“智慧监督”,充分借力信息化手段、运用职能部门数据,在大数据的碰撞中揪出隐形变异的“尾巴”。在扎紧制度笼子上下足功夫,深刻把握隐形变异问题的突出表现、产生原因,深入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把查处问题同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从制度机制上铲除“四风”隐形变异的土壤。在强党性、树新风上下足功夫,要强化经常性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牢记“三个务必”,弘扬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等时代新风,以新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不断凝聚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 2023-04-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自觉加强能力建设、克服本领恐慌,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练就敢于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新时代新征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无论是坚定不移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还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或是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上担当使命责任,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当看到,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关乎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关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必须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见真章,淬炼过硬本领、夯实履职根基,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针对履职尽责的短板弱项提升能力本领,做到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下,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也要看到,纪检监察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方式把握不全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载体路径需要进一步丰富,纪法衔接不够顺畅,做思想政治工作本领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和短板在哪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本领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就在哪里。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紧跟新时代新征程形势任务变化,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着力破解干部队伍建设难题,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提升素质本领。腐败与反腐败是长期斗争的过程,较量的是意志、勇气,考验的是智慧、本领,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从实践中看,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增强斗争本领,从严从实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有的深化全员培训,聚焦纪检监察实务实战,重点解决“具体工作怎么干、遇到问题怎么办”;有的坚持以老带新、以案代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疑难复杂问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有的强化干部源头培养,推行“岗前第一课”“体验互助”等举措,多渠道培养干部、多岗位历练干部、多维度交流使用干部;有的分级分类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化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诸多措施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立足职能职责、锤炼过硬本领,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与综合能力。 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必须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要在深学习上下功夫,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夯实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在实调研上下功夫,把调查研究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紧密联系起来,聚焦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关系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的突出性问题,既调查又研究,边工作边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稳扎稳打、埋头苦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动到纷繁复杂的一线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确保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胜仗。
  • 2023-04-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 | 进一步结合融合 两手抓两促进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这次主题教育明确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抓好机关和系统内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有力有效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坚持以党性原则立身、做事。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注重结合融合,把学习和工作、教育和实践统一起来,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融为一体,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效果,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进一步加强整体谋划,推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有机衔接、互促互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是有机统一的。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教育整顿强调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明确提出抓住学习教育这个根本、紧盯检视整治这个要害、把握巩固提升这个关键。要更加自觉把握两者内在联系,加强总体设计和整体谋划,把教育整顿同主题教育统筹衔接起来、有机嵌入进去,做到学习上一体安排、查摆上一体推进、整改上一体落实,放大叠加效应和联动效果。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有机融合、统筹衔接。 进一步加强工作融合,推动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与促进履职担当紧密结合。这次主题教育总要求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体现了我们党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开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履职尽责;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上担当使命责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提高本领能力,以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实际成果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重要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深学习上持续下功夫,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夯实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在实调研上持续下功夫,把调查研究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紧密联系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在抓落实上持续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用忘我工作体现忠诚老实,用动真碰硬体现担当作为,用解决问题体现落实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紧锚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重点措施,扎实做好统筹协调,努力把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 2023-04-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这既饱含一以贯之的嘱托和期望,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跟进、坚决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狠抓政治建设,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诠释绝对忠诚 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讲政治、讲忠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走在前、作表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举办专题读书班研讨交流,反复品味真理的味道、感悟真理的力量,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方法、找思路、找遵循,用以回答好解决好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最新重大决策部署,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百年奋斗历程中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结合起来,贯通理解、一体贯彻,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更加用心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政治品格、人民情怀、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范,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期望变成以党性立身做事、敢于善于斗争、忠实履职尽责的信心和力量,变成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着追求。 坚定不移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两个维护”上肩负重大使命、重大责任。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带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握好贵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定位和方位,紧盯“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查政策落地、责任落实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一贯到底。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方向不偏、行动有力。 练就敢于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在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彰显担当作为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仍在发生,高压之下仍有人铤而走险。越是任务艰巨,我们越是要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坚韧和执着,苦练内功、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走好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长征路。 带头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较量的是意志、勇气,考验的是智慧、本领。要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怕交锋、敢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骨头要硬,不患得患失,不给自己留后路,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要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学法学规,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对标找准能力素质上的短板,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工作需要什么就钻研什么,确保更好地担当职责使命。对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愿、不敢、不善斗争的问题,要洞若观火、明察秋毫,及时给予教育指导、批评纠正。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创新思路举措、方式方法,更好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协助省委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同步做好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清”工作。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对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监督、治腐败。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干部、对组织、对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辩证、历史地看待问题,把前因后果搞清楚,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确保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用令人信服的行动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越是党和人民充分信任,我们越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一以贯之加强廉洁建设,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 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者,更要带头落实自身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部门和单位、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岗位上,从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带头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及时从干部精神状态、工作状况、日常言行、“八小时之外”活动中敏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传承弘扬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拒腐防变“免疫力”,在诱惑和考验面前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治“灯下黑”。自觉站在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清醒认识系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拿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魄力,下更大功夫防治“灯下黑”。严格对标、精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持用好贵州省纪委内部巡视工作机制,适时进行“回头看”,严督责任作风,严纠工作偏差。纪检监察工作高度敏感,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秘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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